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冀教中考函[2016]9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办: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对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点在考试前须成立视频监控组,以加强视频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视频监控组由考点负责人、系统管理员、视频监考员组成。组长由考点副主考担任,系统管理员由考点指派,视频监考员由上一级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选派,视频监考员不得与监考人员来自同一单位。
二、视频监控组负责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试(答)卷的存放、分发、流转、回收实施监控,对考生应考情况实施视频监考、巡视,对监考人员执纪情况实施监督,同时负责录像文件的备份、上报和管理。
三、视频监控组工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视频监控组所有成员在考试前要接受相关业务和技术培训,掌握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熟悉考试流程。
(二)视频监控组长负责视频监控的组织管理工作,对视频监考员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对视频监控中发现比较严重的情况,要立即报主考处理。
(三)视频监考员要对所负责监控区域进行实时、全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做好记录,并向组长报告。
(四)视频监考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集中精力严格监考,不做与视频监考无关的事情。
(五)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管好系统设备,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更改监控系统设置、监控范围等。
(六)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照相、摄像、扫描和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视频监控室,不准将考场监控录像、图像及监控过程情况外传。
(七)系统管理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调试、考前准备、技术指导、录像文件的备份、上报和保管等工作,解决系统出现的技术问题,保证其在考试期间正常运行。
对考点出现大面积违纪舞弊或有明显违规行为而未记录上报的;擅自将视频监控系统设置情况和监控图像、画面等资料及监控过程情况外传的;不按规定录像或不按规定操作,造成录像资料不能正常播放或录像资料不完整等情况的,将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考点视频监控范围包括:考点内所有考场、视频监控室、考务办公室、试(答)卷保管室、试(答)卷分发(回收)室、语音播放室、待考区域、试(答)卷流转区域等。在组织考试期间,须对上述区域进行实时、全方位、全程监控和录像。监控画面应涵盖全部考生和监考人员活动区域,且为考生正面图像,画面清晰。
五、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前,考点要做好视频监控客户端部署、摄像头监控范围调整和检测、考场分配和电子标签设置等工作,确保系统使用期间正常运行。系统管理员要按照北京时间做好系统各路视频监控的时钟校正工作,并确保一致。
六、每个监控点视频画面都要叠加字幕作为电子标签。标签须设置在画面上不遮挡监控区域核心图像的位置,标签字体颜色要区别于画面的底色,用肉眼能够识别出所有文字,电子标签命名格式如下:
(一)位置命名方式:市、县简称+考点名称+监控位置。
(二)录像时间格式:“XXXX年XX月XX日 XX时XX分XX秒”。
七、客户端计算机必须安装在视频监控室内,要根据考场数量提前做好布局、联网和软件调试等工作,每个视频监考员使用一台客户端计算机,每台客户端计算机显示不超过9个监控点画面。
八、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在使用前对辖区内各考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
(一)规定监控场所摄像头配备情况、监控画面覆盖范围和图像质量、视频监控客户端计算机部署、电子标签设置、录像设备运行状况、视频监考员培训准备情况、电力保障和安全防护情况等。
(二)视频监控系统的网络环境情况。要求做到独立运行,与办公局域网、校园网等其他应用隔离,切断无关客户端连接,屏蔽系统未使用的端口,关闭无关网络应用。
(三)考场内摄像头的设置情况。考场摄像头一律采用定焦模式,摄像头视角、焦距调好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
(四)未经许可,视频监控系统以外的其他监控系统不得在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内同时实施监控。
检查验收合格后,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设备或将设备挪作他用。
九、考点要确保考试期间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转,确保网络畅通,确保电力供应和系统设施安全,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雷。
十、视频监控组应对考点各监控点实施全程监控录像。对考场内监控录像时间为自每科开考前30分钟开始至考试结束后考场监考人员和考生全部离场为止(停止录像时间一般掌握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20分钟);对考场外监控录像时间为自试卷到达考点开始直至试(答)卷离开为止。
十一、开考前,视频监考员要重点监控监考人员对考生违禁物品检查情况、试卷存放、分发、流转及待考区情况;开考后,重点监控考生异常情况、考场秩序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考试结束后,重点监控答卷回收、流转、核验、存放等情况。视频监考员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填写《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视频监考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由组长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如发现严重违规行为、考试秩序混乱等情况,视频监控组组长要立即报考点主考处理。监控过程中,考点监控室内须至少有三人同时在。⒈3通讯畅通。
十二、考前,考点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发生视频监控系统异常,视频监控组长要立即通知主考,按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并填写《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视频监控系统故障记录表》(附件2)。
十三、系统管理员要适时对录像情况进行监控,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对考点监控录像进行备份。省中考中心为每个考点配备A、B两块移动硬盘,其中A盘备份所有考场、试(答)卷存放、分发、核验、回收等监控点录像,B盘备份考点全部监控点录像。每一个监控位置建立一个文件夹,存放该监控点全部的录像文件(文件夹内不再建子文件夹),文件夹以“市、县简称+考点名称+监控位置”的方式命名。备份时,要求考点主考、副主考、系统管理员至少三人同时在场。备份结束检查无误后将移动硬盘连同配件(如数据线、保护套等)一起装入《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移动硬盘专用密封袋》(附件3)内密封,三人在骑缝处签字并加盖考点公章。密封袋上要注明:市、县(市、区)名称、考点名称、硬盘类型、监控时间、保存时间等信息。
十四、监控录像不限制文件格式,但必须能够利用常用的播放软件进行回放,且清晰度不得低于352×288像素。录像文件必须是原始录像资料,不得对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删减或其他编辑处理。
十五、考试全部结束后,考点将A、B两块移动硬盘及相关记录表逐级上报。其中,A盘连同记录表报省中考中心,B盘连同记录表复印件由市级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留存备查。监控录像资料应至少保存至考试结束后五个月。要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变等措施防止存储介质损坏。
十六、省、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点视频监控录像的回放查看工作。其他部门或个人调阅录像资料须报经省中考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回放查看人员在视频回放过程中,要填写《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附件4)。通过视频回放发现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将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1、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视频监考异常情况登记表
2、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视频监控系统故障记录表
3、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移动硬盘专用密封袋
4、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视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
河北省普通中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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